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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月

●特獎

52552845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百萬元

●頭獎

53549 747
70472 082
83366 121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十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七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七位相同者各得獎金四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六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六位相同者各得獎金一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五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五位相同者各得獎金四千元

●五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四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四位相同者各得獎金一千元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三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三位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

備註 增開六獎/531 (末三碼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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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八月

●特獎

10909974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百萬元

●頭獎

10968 847
43547 836
86029 798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十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七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七位相同者各得獎金四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六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六位相同者各得獎金一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五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五位相同者各得獎金四千元

●五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四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四位相同者各得獎金一千元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三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三位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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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領獎期限自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六日 起至 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六日 止,請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千分之四印花稅票,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獎;對中特獎、頭獎、二、三獎者向各地合作金庫銀行領取獎金;對中四、五、六獎者可向合作金庫銀行及其委請協助代發獎金之台灣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高雄銀行、中央信託局、三信商業銀行、華僑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連江縣農會、金門縣信用合作社及部分地區農會、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兌領。領獎截止日如為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可順延至次日領獎。

2.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02)2389-1984。

3.買受人為營業人之統一發票收執聯,不發給獎金。

4.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每張按其中獎獎別領取一個獎金為限 。

5.中四獎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6.其他有關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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